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意见》对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进行了整体设计。一是阐明基本内涵,强调当前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在劳动实践中进行教育。二是明确总体目标,面向全体学生,从思想认识、情感态度、能力习惯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要体认劳动不分贵贱,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三是健全劳动教育课程,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和劳动周,保证必要的劳动实践时间,同时强调其他课程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和要求。四是规定劳动教育基本内容,要求开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同时分学段提出教育内容要点,大中小学各学段各有侧重。五是强化劳动教育评价,把学生劳动素养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注重评价结果在评优、升学就业中的使用。六是强调实施途径多样化,家庭要发挥基础作用,注重日常养成;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注重系统培育;社会各方面要发挥协同作用,支持学生走出教室,动起来、干起来。《意见》还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强调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保障条件建设,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6月12日-30日,我校连续举办了嘉兴市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级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新昌县农产品质量与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庆元县2017年招商引资(浙商回归)培训班和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共246人。省农办基层建设处调研员陆益、省供销社业务处处长徐钢军等参加了开班典礼。
参加培训的学员为各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农产品营销大户和种养殖大户,农产品电子商务技术人员,乡镇、街道农合联管理人员以及招商引资干部等。为保证培训质量,我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学员不同需求,与合作方共同商定课程,做到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相结合,课堂培训和实地考察相结合,培训学习和技能鉴定考试相结合。同时,积极组建培训团队,为培训讲师提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概况和学员基本信息与需求,并通过访谈等形式,及时反馈学员意见建议。由于准备工作充分,组织服务到位,管理规范,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员们表示,培训课程设计实用性强,授课教师专业素养高,接地气,收获很大
培训期间,浙江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主任李震华一行8人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农民培训工作。听取汇报,随堂听课,详细了解经贸校区上半年农民培训开展情况,对我校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